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更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實現共同富裕,就是要讓社會成員普遍地、持續地富裕起來,這里有兩個要點:一是富裕,二是共享。
社會保障是國家通過立法實行國民收入再分配,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風險保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財富積累、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對促進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確保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取得決定性進展”,強調“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實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1]《建議》提出“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優化更可持續”的目標,作出“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部署安排,[2]為“十五五”時期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社會保障領域進行一系列改革探索,實現制度轉型、項目增設、惠及范圍擴展,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重大貢獻。同時要看到,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原因,現行社會保障體系仍存在一些缺陷,與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要求不相適應。未來五年,是我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階段,也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的重要時期,但經濟社會發展又面臨諸多不確定性,人們所面臨的風險隨之變化,因而人民群眾對基本風險保障的需求相應變化,社會保障制度運行環境也會發生變化,這就對“十五五”時期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比如,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反貧困功能,免除全體社會成員的后顧之憂,為全體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又如,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拓展全體人民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途徑。再如,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發展促進功能,為社會財富不斷積累貢獻力量。
從《建議》對于社會保障相關的要求和闡述來看,“十五五”時期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將呈現以下趨勢。一是社會保障項目更加完備,即根據社會成員風險保障需求的變化,按照“系統集成”的原則,優化社會保障項目體系,織密社會保障網絡體系。二是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即根據制度運行環境的變化,采用更加科學合理的方法,確保社會保障各項制度長期持續健康運行。三是社會保障運行機制更有效率,讓有限的社會保障資源能夠發揮更大的風險保障效用,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穩定的預期。
為此,“十五五”時期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需在以下幾方面實現突破。通過制度創新,提高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險參保率,使各類工薪勞動者逐步進入統一的社會保險體系;通過改進制度設計,逐步落實非戶籍常住人口的社會保障權益,以適應人口流動的趨勢;按照“抑峰填谷”的思路,穩步提高低保障群體的社會保障待遇,逐步縮小群體差距,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此,要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尤其是健全基本保障項目待遇調整規則、完善社會保障籌資規則、健全社會保障法制,有效引導公眾預期,增強全體社會成員對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解度、信任度和參與度。
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圍繞不斷增進民生福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3]社會保障關乎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是“投資于人”的重要途徑,也是促進社會財富持續積累、實現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十五五”時期,應全面落實《建議》提出的各項重點任務,聚焦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與重點突破領域,不斷健全與共同富裕進程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為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作出實實在在的貢獻。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
注釋略
責編:李一丹/美編: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