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居住的地球在億萬年的演化變遷中留下了許多“杰作”,建設多層次、多樣化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是世界公認的保護這些“杰作”的理想模式。2025年9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園法》(以下簡稱《國家公園法》)[1]將自然生態系統中最重要、自然景觀最獨特、自然遺產最精華、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自然生態空間,劃定為國家公園加以保護,彰顯了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最美國土”的鮮明態度。
我國自1956年在廣東肇慶市建立第一個自然保護區——鼎湖山自然保護區以來,已建成數量眾多、類型豐富、功能多樣的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約覆蓋陸域國土面積的18%[2]。但由于缺乏統一的國家立法,存在自然保護地空間重疊、邊界不清、多頭管理、權責不明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自然保護地體系改革,主持制定《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提出“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改革目標[3]。2015年啟動國家公園體制改革試點以來,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國家公園,在探索中取得顯著成效,也暴露出一些深層次矛盾?!秶夜珗@法》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系統整合與集成,將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轉化為制度規范,統籌自然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兼顧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既力求制度框架完備,為國家公園管理提供基本規范,又為進一步探索創新留有空間。這不僅填補了我國在生態保護方面的立法空白,而且通過率先規定體現自然保護地體系改革基本方向和基本要求的制度和機制,為構建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樹立了“標桿”。
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尊重自然、熱愛自然,既有“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態哲學,也有營造“?;~塘”“都江堰”的生態智慧?!秶夜珗@法》確立“保護優先”這一根本原則,規定相關活動以保護國家公園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為前提,不是簡單地將國家公園“圍起來”,而是立足于中國人口眾多、人與自然歷史交融深厚的基本國情,在立法中把國家公園作為一個系統治理單元,綜合調整在國家公園空間內存在的相互嵌套、立體復雜的社會關系。既發揮政府在規劃、建設、管理、監督、保障和投入等方面的主導作用,也鼓勵市場、社會、公民多方參與,形成相互銜接、相互溝通、相互融合的多維度法律關系。妥善處理國家公園建設與國土空間規劃、國家公園規劃與生態保護紅線、國家公園設置與區域發展、國家公園管控與居民生存生活、國家公園保育與“人獸沖突”、生態系統修復與風險預防等關系。無論是立法理念還是制度設計,都充分傳承了中華民族優秀生態文化的血脈基因,彰顯了中國方案、中國智慧。
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特點?!秶夜珗@法》是生態環境立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保護自然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為目的,構建法律制度體系。確立“國家主導、央地協同、社會參與”的管理框架,建立統一監督管理體制,解決政出多門的問題,體現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建立動態的、精細的分區管控制度,劃設核心保護區實行最嚴格的保護,一般控制區允許開展不損害生態系統的活動,實現“該管的堅決管住,該利用的合理利用”,體現治理方式的類型化。國家公園“全民公益性”不僅體現在設立免費開放日、開展自然生態教育上,更體現在授權地方立法和協同立法,既保證國家立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又尊重國家公園的差異性,為地方探索創新留下空間,體現治理手段的精準化。鼓勵社會力量、志愿者參與,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共治的新格局,著力將居民、企業、社會公眾從保護的“旁觀者”甚至“對立面”,轉化為“參與者”和“受益者”,尋求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的最大公約數,推動實現從“人退境進”的被動保護,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主動治理轉變。
《國家公園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實施[4]。法治根基已筑,代表國家形象和生態價值的“最美國土”未來可期!
【本文作者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注釋略
責編:劉 明/美編:石 玉